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》(国家发改委、环保部令第38号)的规定和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公布2018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及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闽环保科{2018}30号),现将福建连城盛威高科开发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环境信息进行公示。
企业名称:福建连城盛威高科开发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金蠔榕
企业所在地址:连城县工业区以晴生态园
公司使用原料:蚀刻液、氢氧化钾剥膜液、正胶剥离液
危险废物名称:hw34废酸
hw35废碱
hw06废有机溶剂
危险废物年产生量:废酸1吨、废碱0.5吨、废有机溶剂0.5吨。
危险废物处置情况:公司设有废酸暂存间、废碱暂存间、废有机溶剂暂存间,每年委托专业资质公司<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公司>进行处置。
风险防控措施:
1、增加原材料的重复利用率,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;
2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,落实环境风险防控。